距2021年的农历新年越来越临近了,很多企业都已经开始筹备公司年会,举办年会一般会涉及到租场地、聚餐、随机抽奖以及给优秀员工发放奖品等。相应的税务处理以及发票应该如何开具呢?
一、租用场地的费用
增值税处理:公司举办年会,如果全部是公司内部员工参与,与生产经营无关,则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按照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举办年会租用场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那么发票的税目应该如何开具呢?
根据财税〔2016〕140号规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但是如果只是租赁了场地,没有配套服务则按照现代服务中的“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处理:为全体员工召开年会发生的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因此企业为举办年会租用场地的支出作为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二、聚餐费用
增值税处理:企业举办年会,聚餐总是少不了的,但别忘了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外,如果聚餐后还有娱乐活动,娱乐活动也不得抵扣进项。
企业所得税处理:年会发生的全体员工聚餐也属于集体福利,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如果年会有邀请客户代表或者供应商参加,假如以员工聚餐为主,客户只占少数,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如果客户较多,以商业洽谈为主则要计入业务招待费。
三、年会奖品
增值税处理:年会上发放的实物形式的奖品要区分自产和购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如果是自产的货物作为奖品在年会上发放,无论发放给内部职工、投资者还是客户都需要视同销售,但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如果是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外购货物用于发放给投资者或者客户则要视同销售,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上,不区分自产还是购进。无论是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发放给投资者还是赠送给客户(交际应酬)都应当视同销售处理,并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
个人所得税:企业向本单位员工发放的奖品应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收入并入工资薪金,包括发放给优秀员工的现金奖励也要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向客户发放奖品,根据同样按照市场价格确认收入,以“偶然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微信现金红包
在年会活动中,老板自掏腰包在单位微信群中发放微信红包,是否需要为抢到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老板自掏腰包发放的微信红包,不属于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